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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房者遭强奸为何仍有激情?

发表于 : 2024-11-24 6:21
楼市乱弹
中国人民银行昨天公布的2009年第三季度全国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显示,居民投资意愿连续3个季度攀升,储蓄意愿有所回落,超过六成(65.2%)的城镇居民认为当前房价“高,难以接受”。

但奇怪的是,居民对房价满意度下降,购房意愿继续上升。有超过六成(65.2%)的城镇居民认为当前房价“高,难以接受”,这一比例较上季提高2.8个百分点;只有34.8%的居民认为当前房价可以接受或满意。对下季房价,41.5%的居民预期将上升,较上季大幅提高16.2个百分点。预期未来3个月准备购房和购车的居民比例分别为17.1%和12.8%,较上季上升1.3和0.6个百分点。

如果从意愿角度讲,既然购房者对高房价不满意,那么高房价对购房者的行为就是强奸。本来我开始还想给“强奸”这两个字加上引号,后来想了想,干嘛要加,它本身就有另外一个意思。按照前天北京对性骚扰的重新界定,多数理智的购房者是被“强奸”了。9月23日,从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传出消息,《北京市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〉办法》修订案(以下简称“实施办法”)规定,“禁止违背妇女意志,以具有性内容或者与性有关的语言、文字、图像、电子信息、肢体行为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”。此规定应该说更具有人性化,更准确对性骚扰进行了定位。

超过六成的城镇居民认为当前房价过高并难以接受,也就是说高房价是违背购房者意志的,违背了购房者意志即使算不上强奸,也得属于“性”骚扰,用高房价散发出的魅力诱惑购房者,唆使购房者虽然不是太情愿却仍然富有激情的往上凑。

购房者非常有意思,一面骂着高房价自己不能接受,一面却又心甘情愿的享受高房价带给他们的激情。这是为什么呢?面对高房价,当你使出浑身解数仍然无能为力的时候,你该怎么办?去死吗?这是无能者的做法。有人说得好,如果被强奸却无力反抗,那么就乖乖的好好享受。这话听起来有点色,但是却是真理,话糙理不糙。更是给人以积极向上的乐观处世态度。死有什么用?死了也是被强奸的鬼。

因此,尽管许多购房者明知道房价高得离谱,甚至自己很难接受,而且冒着高房价买房也并不是自己的本意,但是既然高房价已经这么多年,面对无可奈何的房价,自己有心无力只能束手就擒。

其实这样是不对的,我主张反抗不了就享受,但并不代表赞成事后不追究。社会上许多强奸犯经常让我们震惊,在他们的陈述中往往都是本来早就想罢手,但总是每次都没事而以后都是心存侥幸心理,结果屡屡得手。所以说不追究恰恰纵容了犯罪。同样道理,如果人人都屈尊为高房价折服,甘愿享受高房价带给自己的“痛苦”和“快感”,如果人人都这样想,房价不高才怪呢?开发商固然想提高房价,但是如果没有购房者的纵容,房价是搞不起来的。当我们无法控制别人的时候,我们就应该拿起自己的尊严,为自己的不情愿去行使权利。

转自:网易房产博客 刘光宇